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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选拔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通知
来源:晋煤集团人事处 | 发布时间:2008-08-12 | | 选择字号:
 

晋国资党发[2008]24

  各省属企业党委(党支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和省委的安排部署,我省全面启动实施了省、市两级党委联系高级专家制度。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去年已确定,今年开展市(厅)级党委联系万名高级专家工作。现就做好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是在本行业、本领域有重大贡献,有较大影响力或发展潜力,在推进省属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各类高级专家。各省属企业推荐人选应身体健康,在岗在职,能力和业绩比较突出,具体可参照晋组通字[2007]13号《关于推荐选拔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通知》中有关人选条件的要求。

  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直接列入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不再履行推荐上报程序。

  二、方法程序

  推荐报送人选按隶属关系进行。参照晋组通字[2007]13号的要求,按照个人申报、省属企业组织(人事)部门资格审核、初选评审、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社会公示、上报备案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三、名额分配

  根据省委的要求,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名额为2000名,各省属企业推荐的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名额分配情况见附表一。

  四、有关要求

  1、各省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人选条件、方法程序要与去年选拔省委联系的高级专家的基本一致。要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社会和业内认可,确保入选专家的质量和层次。要严格标准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整个推荐选拔工作风清气正。

  2、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调整、补充。分配给各企业的专家名额,一般情况下要严格落实,确有困难可适当增减。对入选的高级专家,报省委人才办备案,并在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岗位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33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认真做好材料的报送工作。各省属企业务于8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国资委人事培训处,申报材料包括:①《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表》(一式三份、制作Word格式电子表格);②《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制作Word格式电子表格);③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联 系 人:董建斌、花晓军

  联系电话:0351-7218027

  联系地址:太原市平阳路101号国瑞大厦2001

  邮政编码:030006

  电子邮箱:gzwrc2008@126.com

 

 

附件: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

   省国资委党委联系的高级专家信息表

 

 

 

 

 

(编辑:牛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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